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飚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退股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08 15:26)    点击:204

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退股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会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股权转让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飚律师,杨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0466834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大庆律师 | 大庆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飚律师主页,您是第2213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