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遗嘱信托与私益遗嘱信托之比较特征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9 09:34) 点击:295 |
【继承权公证】公益遗嘱信托与私益遗嘱信托之比较特征 【继承权公证】公益遗嘱信托与私益遗嘱信托之比较特征 公益遗嘱信托与私益遗嘱信托除目的不同、受益人是否确定不同外,还有以下差异: (1)存续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公益遗嘱信托可以永久存续,而私益遗嘱信托必须有个时间限制。因为在私益遗嘱信托中,本金与收益往往是分离的,如果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本金有可能永久的冻结在信托之中,使得信托财产无法流通,不符合信托的本意。 (2)监管程度不同。由于公益遗嘱信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不论是强制设置的内部监察人还是外部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都拥有对该信托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而关于私益遗嘱信托,并没有任何内、外部监管,出现任何问题,均以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3)近似原则的运用。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当公益信托的原始目的无法实现时,可以运用近似原则选定其它公益目的,继续履行该信托。但私益信托若目的不能实现,则产生信托消散、结束的法律后果。
该文章已同步到:
|